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激发企业发展新动力
集团公司召开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宣贯启动会
  上海讯11月3-4日,集团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宣贯启动会分别于试点单位建筑公司、三公司机关举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古继洪,纪委书记田利锋,副总经理张庆远出席会议,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试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三总师副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深刻认识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改革创新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贡献。国企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以来,中国中铁始终高度重视改革三年行动,将其作为贯穿一切工作的主线。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作为集团公司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响应国资委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具体要求、基于当前体制下的改革创新,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压实经营责任、激发经营活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企业增效益、职工得实惠”的目标和追求。
  据悉,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将在严格遵守国资保值增值底线的基础上,突出体现市场化导向;遵循“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指导原则,选取三公司、建筑公司为试点单位,以三年为激励周期进行试点,采用风险抵押、超额利润分享的形式,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性,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各三级公司经营效能进行有益探索。
  目前,集团公司已经制订形成了《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方案》(草案)和实施计划,下步工作将陆续完成试点单位调研、方案设计、报批决策等相关工作,形成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在2022年春节前,启动并完成对试点单位清产核资、合规审查、方案宣讲、动员大会、签约等相关工作,加快建立配套制度办法,推动方案在试点单位实质性落地。计划在2022年1月起,激励机制文件正式进入生效执行阶段,在过程中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单位的相关做法,编制形成固化的制度办法,达到可推广的目的,推动国企三年改革行动在企业落地。
  会议通报了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的有关情况及目前工作进展,与会人员就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开展了座谈研讨和沟通交流。
  (家杨)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路777号 电话:021-80277881 传真:021-80277881 邮编:201906
中国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1-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11808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